工作小组

业务代表

为什么?

目标

分析业务代表性的概念,以及更大的代表性,其监管框架及其对关联现实的适应性。

现有的功能障碍和当前代表性的认证手段(初始,全面和决定性)的适用性。

在其他国家的比较情况。

定义选择标准和对集体协议进行谈判的合法性的认证

集体议价表的组成中业务代表的分布。

确定业务代表性,以便在州和地区两级的公共行政机构中代表机构。

集团董事

玛丽亚·艾米利亚·卡萨斯·巴蒙德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教授。 宪法法院名誉院长。 学术委员会成员 Fide.
学术协调:维多利亚 Dal L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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