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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FIDE 分时度假:结论和建议
客户需要具有可变期限的灵活,可互换的浮动产品-最常见的是无限期-但西班牙法律不允许提供这种灵活性。 相反,西班牙法规所依据的概念是出售不动产,当您详尽保留注册表详细信息时必须确定该不动产。 作为旅游产品,客户会在哪家酒店知道公寓或房间? 答案是:没有答案,但与此相反需要分时度假。 导致西班牙法规产生的社区法规未建立此类限制; 选择他们的是西班牙立法者。 现在第42/1998号法律和第4/2012号法律要求每轮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为其宪法规定的50年; 最长的持续时间(不是社区指令所要求的)会忽略客户的偏好,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是否想知道立法者是否认为当建筑群持续40-45年时会发生什么。 您是否认为有可能将剩余的5-10年的版权商业化?
结论
- 1998年的法律创建了2012年的法律,并维持了新创建的法律模板-“按班使用”-已被证明无法为开发商和用户提供法律确定性,并且不合理地限制了西班牙的分时度假游客。 因此,考虑到发布分时度假法令以保护消费者19并避免将其限制在特定法律模型中的现象,有必要考虑制定新的分时度假法的机会,即通过真正地转让该法令20,同时,它能够保护用户并激励该行业。
- 但是,所产生问题的紧迫性需要在短期内通过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通过对现行的2012年法律进行修正,以明确弄清浮动模式的范围以及由已存在的计划产生的分时度假权的期限1998年法律。
- 同样,最高法院第一庭澄清其对第42/1998号法律的现行解释是指那些已经全部或部分转变为“每班使用”的现存制度,但没有达到那些宣称将继续拥有与以往相同的法律性质的人。 甚至根据第4/2012号法律,对该法律的新解释也将有助于阐明适用于选择无限期或超过五十年的5年1999月XNUMX日之前的过渡时期的过渡时期制度。
- 同时,该行业的经营者正在考虑采取非立法性质的各种行动,这些行动可以临时解决所提出的严重困难,例如以某种形式适应最高法院的学说,服从外国法律或对主管部门的责任要求。 但是,如果没有短期的立法解决方案,西班牙的分时度假部门将继续(可能不可避免地)陷入其所经历的最大危机。
他们参加了这个工作组:
1.吉列尔莫·塞德拉(Guillermo Cerdeira),民法教授(经认可为
塞维利亚大学)。
2.何塞·米格尔·埃切纳古斯, 法律服务副总裁-Interval International-
欧洲,中东和非洲
3.卡门·冈萨雷斯·卡拉斯科,民法学教授(认证为
卡斯蒂利亚拉曼恰大学的大学教授)。 研究员
CESCO(消费者研究中心)。
4.克里斯蒂娜·希门尼斯·萨维里多, 总统德 Fide. 法官请假。
5. Jose Puente Orench, 商法部高级研究员
GómezAcebo和Pombo。
6.布拉斯·皮纳尔·古兹曼,SAMANIEGO Law的高级律师。
7. Jose MariaRodríguezRosales, 律师。
所有参加过这个工作组的人 Fide, 以个人身份而不是代表他们开展专业工作的实体、办公室、大学或公司这样做,因此这些结论不反映也不包括机构职位,而是每个人的特定职位该组的成员。